賣方沒有講清楚,一定算詐欺嗎?

❓現況說明書填錯,就會有刑責?

➡️洪家駿律師表示:不一定,需判斷是否故意不實記載。

本案中,告訴人指控:
被告出售房地時刻意隱瞞部分土地屬於「既有巷道」
導致其誤判而完成交易
在晉凱法律事務所
由洪家駿律師擔任辯護人,
從關鍵核心切入:
📌是否真的存在「刻意隱瞞」或「施用詐術」
📌被告主觀上是否具有詐欺取財的犯意
📌交易過程中資訊揭露的完整性
經檢察官詳細調查後認定:
🔍查無具體證據證明被告有詐術行為
🔍無法認定雙方具有詐欺犯意聯絡
🔍本案較偏向「交易認知差異」
⚖️最終結果:
➡️不構成詐欺罪 → 不起訴處分

FB:晉凱法律事務所

回首頁

發佈留言

發佈留言必須填寫的電子郵件地址不會公開。 必填欄位標示為 *