鹹豬手爭議處理-性騷擾的民事求償

據報載:新北市淡水區1名正妹沿中正路與沙崙街口騎乘自行車,一個重心不穩連人帶車摔倒在地,路過的江姓男子熱心上前扶一把,竟趁機伸出鹹豬手撫摸正妹全身,正妹嚇到立刻跑到超商求救(可參考ETtoday新聞雲 2022年04月15日 11:38社會新聞,記者黃宥寧報導;https://www.ettoday.net/news/20220415/2230273.htm)。

觀諸上開新聞,倘若江姓男子的行為遭到法院認定是屬於性騷擾的行為,正妹依據民法侵權行為的規定,自然可以請求損害賠償。值得討論的是,正妹透過程序究竟要怎麼樣索取到法律上的損害賠償呢?

一、 透過民事訴訟程序,請求損害賠償。

1. 依照民法第184條之規定,只要有人不法侵害我們的權利,是可以請求損害賠償的。身體自主權限,在法律上受到絕對保護,只要有人侵犯,就會侵害我們的權利,依法可以追究民事責任。

2. 但當我們被同事、鄰居性騷擾時,除非對方自己願意拿出一筆錢息事寧人,不然,我們所受的損害也很難受到填補。所以,透過有公權力的法院介入,要求法院判決賠償,便是處理損害賠償案件的一種方式。

3. 法律案件,只要我們正式將損害賠償的訴訟起訴至民事法院,法院就會實際的去調查到底對方有沒有對我造實施性騷擾的行為,但因為民事訴訟的特色,在於原告負擔有提出證據證明「性騷擾」及「遭受的損害」確實存在之義務,所以在訴訟過程當中,如我我們沒有辦法提供有力之證據,則也會法院也會因為沒有證據,判決我們敗訴。所以,事前蒐證便相當重要,例如雙方的對話紀錄、錄影畫面、或是兩造案發當時有碰面的事證資料都可以作證,證據資料是越多越好。

4. 至於,起訴到法院的方式,就是要正式提供一份「民事起訴狀」至法院當中,這一份起訴狀的內容,就要詳列我們認為被侵害權利之事實,並且具體特定我們要請求的賠償金額,當然,也需要檢附相關的證據資料。當法院收到起訴狀後,會要求我們繳納法院的規費,也就是「裁判費用」,並且也會要求我們提供要提告對象最新的「戶籍謄本」,用以特定對方的年籍資料。好不容易等到上面的資料補齊了,費用也繳納完畢了,才會進入正式審理的程序,否則法官是不會實際審理的喔,程序可謂是非常冗長。

5. 來到法院審理的程序中,法官便會開庭調查證據,在訴訟過程中,法官會詢問我們請求損害賠償的法律依據為何、請求的證據是什麼、要請求多少費用,如果我們無法立刻提供、表示,抑或者我們有證據要請求法官調查,法官可能便會再排定期間進行開庭,所以,侵權行為的民事訴訟,除非在事證非常明確的情況下,不然很難能一次開庭便結案。

二、 在提起刑事告訴的過程中,可以透過地檢署、法院轉介調解程序,嘗試與被害人調解或和解,獲得損害賠償。

1. 之前有跟各位提到,性騷擾可能會涉及到刑事處罰,倘若我們在提起民事訴訟的程序之外,另有提起刑事告訴,地檢署或法院在處理刑事案件時,考量到如果雙方可以和解,處理案件的結果可能不同,便會轉介調解。

2. 在調解當中,雙方在協商的,其實就是損害賠償的民事責任要怎麼處理,因為在刑事案件中,加害者有沒有賠償被害人,也事至關重要的事實,對於案件的結果,也會大不相同。例如,在偵查程序中,如果被告能夠與告訴人和解,可能可以獲得緩起訴的機會;在法院程序中,則可能可以獲得緩刑的機會。不論是緩起訴、緩刑,都類似「留校察看」的機制,只要在檢察署、法院所規定的時間內,被告不要有故意犯罪的情況,則刑事案件都會等同沒有發生,安全下庄。

3. 各位發現了嗎,在面臨刑事追訴的壓力之下,被告是比較有動機、意願和告訴人調解的,而且不若民事訴訟,調解、和解不用提出證據說服法院,只要是在雙方的意願下形成,就是圓滿的處理方案,如果能在這個階段處理掉案件,則是最理想的方案。

三、 倘若未能順利調解,也可以於刑事法院繫屬審理之程序中,附帶提起民事訴訟。

1. 告訴人追究被告的刑事責任時,會提起刑事訴訟的告訴。倘若被告嗣後經檢察官提起公訴,在刑事法院繫屬審理之程序中,告訴人如果為法律上的被害人,也可以提起附帶民事訴訟。

2. 附帶民事訴訟,本質上是一種民事訴訟,但這種訴訟是跟刑事法院提起。提起附帶民事訴訟的好處,在於原告毋庸先繳納法院民事訴訟的裁判費,各位要知道,裁判費用是依據請求的金額來計算,如果我們遭到性騷擾的損害高達數百萬,要起訴時恐要繳納數萬元不等的裁判費用,如果是提起附帶民事訴訟,則是可以先免除掉此一障礙。

3. 再者,附帶民事訴訟的起訴,也可以緩和原告舉證責任的負擔,想想看,檢察官認為被告的行為,一定不是空穴來風,檢察官一定有調查相關事證,如果提起附帶民事訴訟,則可以直接援用檢察官調查的事證資料,我們私人取證的能力,鐵定和具有公權力的檢察官不相同,附帶民事訴訟的證據資料豐富程度,一般來說都會比民事訴訟來的更周延,所以,提起附帶民事訴訟的好處,不言可喻。

4. 但要注意的是,要主張侵權行為,有二年的請求權時效的限制,換句話說,如果我們知道自己被性侵、性騷擾了,要在知道侵權行為時起算二年內提起民事求償,常常有人會認為,我已經提起刑事告訴了,檢察官已經在調查了,鐵定算是依法求償了吧。其實不然。

5. 所以,如果發現提告後,檢察官偵辦的期限比較長,遲遲無法起訴,當然不符合起訴後可以提起附帶民事訴訟的法律要件,則必須在案發後二年內盡快聯絡律師,請律師協助向民事法院提起民事訴訟,才不會烙高時間,無法主張權利喔。

FB:晉凱法律事務所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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