國民法官我來了

「國民法官」制度已於2023元旦上路實施,目前,首宗由國民法官審理的重大刑案落在台中市,台中地檢署起訴22歲黃姓業務員,於去年(2022年)10月20日晚間,帶兩把水果刀,於中市西屯區找施姓同事,理論債務與業績分配問題,他涉嫌揮砍10多刀殺害施男,台中地方法院今天透過電腦抽籤,由刑事第四庭庭長唐中興擔任受命法官,案號為「112年國審重訴字第1號」。

一、國民法官是什麼?
國民法官制度是由一群來自各行各業的民眾,與法官一起坐在法檯上,共同審判的制度。由6位國民法官和3位法官共同審理,判定有罪需要6票以上同意,國民法官與法官雙方都要有同意票。
量刑(死刑以外)需要5票以上同意,死刑需要6票以上同意,國民法官與法官雙方都要有同意票。

二、國民法官誰可以當?但有「六種」情況,不能擔任國民法官
符合「三種」基本資格就有機會擔任國民法官
1.具有中華民國國籍
2.年滿23歲
3.在地方法院管轄區域連續居住滿四個月以上
例外
1.自身因素:涉及刑事案件未滿一定期間,或是受到褫奪公權者
2.身心因素:因為心智狀態不能或較難與他人溝通,而受到法院監護或輔助宣告
3.教育門檻:未接受完整國民教育者
4.案件有關:與該案或該案被告、被害人有一定關係者
5.不能公平:有事證難以公平審判者
6.職業因素:具有法政軍警等特殊職業背景者

三、國民法官怎麼選?
篩選共有四關,年齡、職業、身分、在戶籍地的居住時間,都會成為評選國民法官適不適任的標準,除了隨機抽選以外,還要確定有擔任國民法官的資格,以及沒有不能擔任國民法官的情形。
1.第一關-初選名冊: 法院估算需要的國民法官人數,由地方政府從符合資格的民眾中,隨機抽取一定人數,製作初選名冊給法院。
2.第二關-複選名冊: 法院成立審核小組,排除「不符法定資格」,製成「備選國民法官複選名冊」,並通知名冊內的民眾。
3.第三關-候選國民法官: 法院受理案件後,會從複選名冊中選取一定數量的「候選國民法官」,並通知參與選任程序。表明不具資格或有正當理由拒絕參與者,可不到庭。
4.第四關-國民法官產生: 負責該案件的檢察官、被告辯護人會對候選國民法官進行詢問,一方可以聲請排除4名不適任的候選人,如候選人有正當理由拒絕,可在此時向法院提出,剩下的民眾將選出6位國民法官與一定數量的備位國民法官。

四、國民法官被選上了,可以拒絕嗎?
擔任國民法官屬於國民義務,如符合資格且沒有其他事由,是無法拒絕的。若無正當理由,卻在國民法官選任日未到庭,依國民法官法第99條可處新台幣3萬元以下罰鍰。但若符合以下情形,依國民法官法第16條,可向法院說明理由後,表明拒絕:
1.年滿70歲以上者
2.公立或已立案私立學校之教師
3.公立或已立案私立學校之在校學生
4.有重大疾病、傷害、生理或心理因素,以致執行國民法官、備位國民法官職務顯有困難
5.執行國民法官、備位國民法官職務有嚴重影響其身心健康之虞
6.因看護、養育親屬,以致執行國民法官、備位國民法官職務顯有困難
7.因重大災害生活所仰賴之基礎受顯著破壞,有處理為生活重建事務之必要時
8.因生活上、工作上、家庭上之重大需要,以致執行國民法官、備位國民法官職務顯有困難
9.曾任國民法官或備位國民法官未滿五年
10除前款情形外,曾為候選國民法官經通知到庭未滿一年

五、國民法官會被報復?被賄絡?有薪水嗎?
國民法官將參與實際審判法庭,大家不免會擔心自身安全,是否會發生遭到被告者報復的問題,為此國民法官制度設置了一些保障與權利
1.保密:任何人不得揭露國民法官、備位國民法官、候選國民法官的個人資料,開庭時都是以數字為代號,評議過程不會公開,以保障意見陳述自由。
2.安全:對國民法官犯罪,加重其刑二分之一。
3.公假:雇主應給予公假,不得做出任何職務上的不利處分。
4.補貼:按照到庭日數,給予日費、旅費等相關費用。
5.獨立:國民法官依據法律獨立行使職權,不受任何干涉,除法律另有規定外,職權與法官相同。
6.公正:向國民法官行賄,處1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,得併科新臺幣100萬元以下罰金。

六、擔任國民法官要做什麼事?
1.審理:與法官一起坐在法檯上,全程參與審判程序。
2.詢問:可以補充訊問或詢問被告、被害人、證人、鑑定人。
3.定罪:與法官共同決定有沒有罪、應判何罪。
4.量刑:與法官共同決定有罪時的刑度輕重。

七、國民法官會參與什麼案件?
1.最輕本刑10年以上有期徒刑之罪
2.故意犯罪因而發生死亡結果之罪
3.不含少年刑事案件與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案件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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