支票跳票,可以提告嗎?

❓什麼是一造辯論判決?

➡️洪家駿律師說明:一方未到庭或未抗辯,法院可依另一方證據直接判決。

本案為牙醫器材材料買賣糾紛,

原告依約出貨,被告雖開立支票付款卻發生:

⚠️存款不足

⚠️遭列為拒絕往來戶

➡️導致支票全數跳票

原告由洪家駿律師代理下向法院說明:

📌被告經合法通知,卻未到庭也未提出任何答辯

📌對於貨款債務,未提出任何爭執或抗辯理由

📌交易事實、出貨紀錄、票據資料完整明確

⚖️ 最終判決:

被告應給付原告全額貨款+ 法定遲延利息

FB:晉凱法律事務所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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