遇到借貸糾紛,該怎麼保障自己?

❓簽了本票,就一定要還嗎?

➡️洪家駿律師表示本票是否有效,仍須視簽立原因及雙方法律關係而定。 

本案中,當事人因協助對方整合債務並提供資金借貸,事後卻遭對方主張:

侵占款項

收取重利

本票債權不存在

請求損害賠償

許立功律師擔任訴訟代理人,協助當事人釐清案件核心向法院說明:

雙方借貸及委任關係均有明確事證可供證明。

原告所提出的侵占、重利等指控,均缺乏具體證據支持。

本票係基於雙方交易及借貸關係所簽立,並非無原因取得。

最終判決:

駁回原告全部請求。

成功維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!

FB:晉凱法律事務所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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