不給父母扶養費,觸犯刑法遺棄罪嗎?

據新聞報導,老夫妻育有1對子女,領有中低收老人生活津貼,無家可歸,老夫妻的子女表示無力扶養,因此「住」在豐原區一家超商一個多月;因親屬不願出面協助,社工已立即安排旅館安置老夫妻,並將協調其子女討論後續安置問題。


一、請求給付扶養費

民法規定,子女對父母負有扶養義務,只要父母不能維持生活,子女就應善盡照顧父母的扶養義務,不能僅以「無能力扶養」,即免除扶養義務;另若子女因負擔扶養義務,使自己不能維持生活,亦僅能減輕,但不能免除扶養義務。而子女是否無力扶養,應由法院認定及減輕扶養義務。

二、不給父母扶養費是遺棄罪嗎?

遺棄罪的構成要件可以區分為:

1.行為人在客觀上對於他人依法令或契約確實負有扶助、養育或保護的義務。
2.該他人已陷於無自救能力的情形。刑法上所稱的「無自救力之人」,是指這個人已經沒有辦法維持自己生存所必要的自救能力,沒有他人的救助、保護,會發生危及生命危險的可能。
3.客觀上遺棄的行為。包含積極的作為以及消極的不作為。
4.主觀上有遺棄的故意
在構成要件中最難釐清的,就是怎麼樣判斷「無自救力」?
除了依據被遺棄者經濟能力、身體狀況與是否有生命危險等判斷「被遺棄後是否能生存」 為標準外,實務上並認若負有此義務之人,不盡其義務,而事實上尚有他人為之養育或保護,對於該無自救力人之生命,並不發生危險者,即難成立該條之罪。


三、 實務上針對不給父母扶養費認定是遺棄罪嗎?


1.依據實際情況而有不同的判決,如果父母已經重病且都不理會、不給扶養費,可能會被判刑法遺棄罪;但是,如果父母沒有生病,只是單純不給父母生活費,不會讓父母有「生存危機」,並不會構成遺棄罪,父母可向法院聲請「給付撫養費訴訟」,要求子女負擔撫養義務,走上民事賠償途徑。
2.子女無能力照顧年邁父母
高齡化社會到來,獨居老人比例之高,父母被拋棄更是常見例子。有些子女可能基於「真的沒能力」照顧,而拋棄年邁或生重病的父母,不過根據民法規定直系親屬、夫妻與其父母、兄弟姊妹與家長家屬間有互相扶養的義務,子女本身就有扶養的職責需要屢行,不能說不理就不理。如果經濟如果真的有困難,無法行養育義務者,可以向法院主張要求「減輕負擔」,只要提出戶口名簿、薪資收等證據,證明扶養的困難,便有機會減輕扶養義務。
 

晉凱新新聞關心您

FB:晉凱法律事務所

回首頁